华夏古都 食聚八方
维护食品安全 我们心手相连
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全方位履行主体责任
共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我们携手相行
附件:
通 知
各机构:
为了更好地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工作,根据西安市委市政府要求,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按照分局复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要求高新区各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宣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关知识,张贴宣传资料(食品检验机构要有横幅)。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二、宣传资料领取地址: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719室,联系人:刘继峰、杜锦冲,电话:89181912.
三、领取时间:即日起至10月18日。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
2021年10月13日